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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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三次
会 议 文 件(13)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7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万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服务保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建设过硬队伍,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提升、新进步。
一、提高政治站位,勠力同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充分认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引导全体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把检察工作放在县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落实,真正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坚定理想信念上、落实到真抓实干上。
(二)强化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把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批准逮捕4件4人,提起公诉4件4人。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5件5人,提起公诉5件5人,现场监督犯罪嫌疑人恢复被毁坏林地106.52亩;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受理市、县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依法提起公诉1件1人,正在审查1件1人。建立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18名因案致贫人员提供司法救助金17.6万元。组织全体干警深入脱贫攻坚联系点开展政策宣讲500余人次,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
(三)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办案团队,建立扫黑除恶案件“捕诉合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每周“7天+24小时”案件受理工作制度,推动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实质化。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线索移送、侦查、逮捕、起诉、审判等工作有效衔接,增强打击合力。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3件18人,批准逮捕3件15人,提起公诉2件9人,正在审查1件9人。向纪委监委移送涉恶案件“保护伞”问题线索4件4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强化政治自觉,稳妥推进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聚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同心建设的实施办法》,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医疗废物处理、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保护生态林地”四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5件,决定立案5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份,相关行政机关全部整改落实。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数、整改落实数名列全区第一。
二、突出主责主业,凝心聚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刑事侦查检察监督。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2件132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80件109人;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建立刑事案件报备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2件6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8件12人;通过“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1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公安机关立案11件13人,审判机关已判处刑罚4件4人。
(二)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8件171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10件130人;充分发挥抗诉刚性监督作用,坚持一审判决全面同步审查、诉判不一案件重点审查、诉判一致案件回头看审查“三位一体”一审刑事判决审查思路,力争使审查范围全覆盖、监督范围无死角。纠正遗漏罪行1人,追诉漏犯5人,提出抗诉4件5人,有效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8人,变更强制措施6件6人;开展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6件6人,监督司法机关将3名判决生效罪犯收监执行;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2件12人,监督司法机关执行12件12人;办理社区矫正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我院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开展“民行检察深化年”活动,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2件,对人民法院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份,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提出检察建议27份,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9份,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支持起诉案件4件。
(五)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深化律师参与和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工作。建成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五访合一”检务接待机制。共接待群众信访66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18人,国家赔偿案件1件,办理上级检察机关、县委政法委转办信访案件4件。
(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举办“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立三个“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和“同心同行”工作室,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27场,覆盖率达80.89%。对未成年司法救助9人,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人。
三、注重基层基础,持之以恒推进司法能力建设
(一)着力提高职业素养。紧紧围绕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常态化开展“业务大练兵”活动,注重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多途径组织开展技能竞赛、庭审观摩和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分级分类选派干警参加全国、全区各类业务培训170余人次。3名检察官分别在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诉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称号、2名检察官获得全区十佳公诉人,2名青年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二)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建立健全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律师接待和查封、冻结、扣押、处理涉案财物等规定,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全年受理并流转各类案件273件303人,随案移交涉案物品1169件、赃款261.19万元。自觉接受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制约,共接待律师阅卷68人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1次,评查案件179件,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8份。
(三)着力推进检务公开。深入开展“科技强检巩固年”活动,建成远程视频提讯室、新媒体工作室、网上信访大厅,建立“四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机制。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44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4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8件,刊发新闻稿件189篇,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信息868条。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四)着力打造检察文化。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巩固年”活动,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为主线,彰显政治功能,突出检察特色,完成检察文化长廊、图书阅览室、干警活动室、运动场、3个多媒体党员活动室等项目建设;购买法律、社科、文学类书籍5000余册,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传播、凝聚、引领作用,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加强检察队伍形象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文化建设水平。
四、强化从严治检,驰而不息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一)深化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机关党建推进年”活动,扎实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实施“三强九严”工程,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严格按照县委《关于从严整治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主题教育活动。
(二)深化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院党组在检察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对“三重一大”和事关全局性的问题,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外出报备等制度,全面落实《政法机关党组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汇报,重要问题及时报请县委研究,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报告。
(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和主要任务分工》,细化主要工作、考核目标、责任追究等内容,构造“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任务”的责任网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落细。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强化底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持续开展检务督查,紧盯司法办案环节,紧盯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健全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构建以员额制检察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模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等改革,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或提前了解案情工作机制,确保对职务犯罪精准打击。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规定,中层以上入额领导办理案件487件,占全院入额检察官办理案件数的75.5%。
五、加强联络联系,全面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
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严格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协报告、通报工作制度,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系,通过邀请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案件听证、微信公众号推送检察工作动态等多种形式,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依托12309检察服务公共平台、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和检察开放日活动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高度重视舆论监督。2018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和座谈6次,主动上门走访、通报工作、征求意见120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和全县人民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不善监督、不敢监督的短板仍然存在;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重刑轻民”的问题仍然突出,个别案件质量不高,效果不好;三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还不能完全同步等。对此,我们将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得当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县脱贫摘帽的决胜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 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守政治使命,聚焦体现新担当新作为,树立信心,培育动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把讲政治落实到服务大局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创新服务保障的方式方法,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以法律监督工作的高质量保障经济发展的高质量。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坚持目标导向,聚焦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履职担当,精准发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认真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坚决惩治金融领域各类犯罪,促进依法治理金融领域乱象。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探索建立生态检察新模式,做好公益代言人。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盯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发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成效。
三、坚持使命导向,聚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作为,激发活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五个坚持”要求,不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重点整治同心县突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坚决惩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促进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侵财类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机制,挖掘潜力。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注重抓好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建立机构设置合理、职责划分明晰、编制配备精干、运转有序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完善检察官考评机制,综合评价检察官实绩,全面落实案件终身负责制,探索检察官接受第三方测评机制,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完善与纪委监委的衔接协调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从组织领导、理念更新、机构建设、力量配备等方面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刑轻民”问题,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五、坚持责任导向,聚焦践行新时代新征程,增加动能,形成推力。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三强九严”工程要求,把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弘扬实干之风,“实”字当头、“干”字为先,树立鲜明导向,营造浓厚氛围,强化正向激励,注重示范带动,汇聚起苦干实干谋发展、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强大正能量。
六、坚持服务导向,聚焦代表委员联络联系,强化公开,凝聚合力。更加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按照“深度参与、实质联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更加重视面对面的真诚沟通和交流,更加重视经常性联系。积极搭建联络平台、拓宽联络渠道、创新联络方式,在“精”“细”上下功夫,保障联络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进一步完善12309检察服务公共平台、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和检察开放日活动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增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与感,使检察工作更透明、更亲民。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新作为,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进一步振奋精神、砥砺奋进、再接再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司法需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